2014年7月26日 星期六

古希臘文好好玩第4回:使自己成為公民,就是參與政治

從溫哥華回來,也該收心讀書了。目前我是完全跟不上進度的狀態。即便如此,我還是得照我的速度慢慢地學習,同時也要繼續跟大家分享古希臘文的好玩之處。

今天的主題要從 πόλις (pólis) 談起。這個字在古希臘文意為「城市」。古希臘政治單位是城邦,也就是城市國家,這件事情大家都知道。這個古希臘字在現代英文中也可以見到,就是「metropolis」,在希臘文原意為「母城」,現代英文就是大家熟知的「大都會」。

πόλις 這個字有幾個衍生詞,第一個是 πολῑ́της  (polī́tēs),意為「公民」。作為一個城邦的公民,代表他與這個城邦的關係,他不是奴隸,而且他與其他城邦公民對這個城邦有共同的權利與義務。這個字衍生出的動詞是 πολιτεύω (politeúō),意為「我是公民」。

好玩的地方來了。πολιτεύω 這個字的反身形式 πολιτεύομαι (politeúomai),字面上意義是「我使自己成為公民」,但實際上的意義是「我參與政治」。也就是說,古希臘人,特別是位於阿提卡的雅典人認為,公民的權利就是參與公共事務,也就是政治。要讓自己參與政治,才是公民權利的體現。

活在21世紀的我們,在國家憲法保障之下,都有關心及參與政治的權利。但是很多政治人物卻希望人民把國家都交給他們就好,結果是老百姓的利益都被那些政客吃掉了。做為台灣的人民,我們應該學習古希臘人的想法:使自己成為公民,就是參與政治。大家一起來監督公共事務,大家都是台灣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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