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0日 星期四

Typhon Pact: Rough Beast of Empire, Romulans and the Tzenkethi(輕微劇情洩漏)

又看完了一本 David R. George III 的大作。我要先承認,我早已是他的書迷,所以下面的評論或許有失公允。

這本 Rough Beasts of Empire Typhon Pact 系列第三彈,但小說中的時間是從23812月至23822月,比起前兩集時間要略早些。本書的主角有兩位,就是封面上的 Spock Sisko,主要牽涉的星族則為 Romulans 與僅在影集中被提及,但從未出現過的 Tzenkethi

這本書情節十分精彩,但沒有超越他之前寫的 Provenance of Shadows Serpents among the Ruins(事實上,我覺得要超越 Provenance of Shadows 很難,當然我拭目以待)。這本書的兩條主線中,Sisko 的內心戲有點像他寫 McCoy 的感覺,DGRIII 總是能把影集中有意無意沒說清楚的部分拿來大做(好)文章,同時他也解釋 Sisko 為何要回到星際艦隊;而 Spock 的部分,主要是在描述羅幕倫帝國從事「瓦肯羅幕倫統一運動」的他,如何被捲進帝國內外權力鬥爭的劇情。就像 DGRIII 之前的幾部小說一樣,灑狗血的動作場景不多,劇情總是緩慢地進行,但又十分引人入勝,正當你覺得劇情如你預期發展時,下一頁又是一個驚奇,這樣地感覺直到小說結束才會停止。

這本小說也介紹影集中提過與聯邦打過仗的 Tzenkethi 星族。他們的生理結構,外表為類人生物 (humanoid),但身體其實是由數十個小的囊 (sac) 組合而成,這些囊之間的關節可以做幅度很大的彎曲與旋轉,所以以人類的角度來說,他們的身體柔軟地不像話。Tzenkethi 的人民,從未出生就被生物學家從基因來判定個人的能力,出生後就依能力被指定需要學習的工作,因此 Tzenkethi 常被外族誤認為是具有種姓制度的社會。Tzenkethi 人民雖從小被指定功能,但也會因為表現而被調整在國家梯隊 (echelon) 中的職務。由於基因在絕大部分決定了人的能力與表現,所以他們的社會是完全的菁英治國。他們對於像星際聯邦這樣,把國家重大事務交由能力與智慧普通之一般老百姓來決定的民主制度,是嗤之以鼻的。這本小說中,Tzenkethi 的菁英也完全展現其手腕,在羅幕倫帝國的政治鬥爭中為 Tzenkethi Coalition 爭取到最有利的結果。

這本書的內容也有點像電影第11集一樣,有很多小的 reference 等待書迷與影迷發覺,其中讓我嚇一跳的是,之前在 DS9-Relaunch 的一段未完結劇情,到2381年似乎已經結束,也對 Kira 的人生造成影響。這些小小驚奇留待讀者自行發覺吧!

如果要我雞蛋裡挑骨頭,這本小說唯一的缺點就是兩位主角的故事好像平行線,幾乎沒有交集,Sisko 回憶 Tzenkethi 戰爭的劇情,也與主線關係不大,希望作者是用來當未來故事的伏筆。總體來說,我給這部小說的分數是 8.7/10

Memorable Quote:

One does not take action in support of a moral obligation because it is easy; one does it because it is a moral obligation.

----------- Spock 談及瓦羅統一運動時的話

Never behave as your enemy expects, and never reveal your true strength. If knowledge is power, then to be unknown is to be unconquerable.

----------- 羅幕倫格言

2011年1月25日 星期二

Typhon Pact: Seize the Fire + the Gorn (輕微劇情洩漏)

上個月的一陣混亂,到現在心情稍有平復。11月出版的 Typhon Pact 系列第二集 Seize the Fire,在上週讀完了。趁記憶猶新把書評寫下。

這本小說是 Michael A. Martin Andy Mangels 分道揚鑣後寫的第二部 Star Trek 小說。先說我驚訝的地方。過去讀 MM & AM 合寫的 Star Trek 小說,總有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感覺。原因是,他們兩位對過去的星艦 canon 有下過功夫,所以不會寫出違反影集與電影細節的內容,寫出的小說也讓星艦的宇宙更豐富點,但劇情總是很平淡。要不是他們的小說都屬於某個讀者在跟隨的系列,會買的讀者就更少,因為以單本小說來看趣味性很低。MM 單飛之後第一本 Romulan War 小說也是這樣的感覺。但是,現在這本新書的內容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Seize the Fire 跟很多受歡迎的星艦小說一樣,在故事前段有緩慢而詳細的舞台鋪陳,整部小說有三條故事主線與其他支線同時進行,在中後段則將各故事線連接,有急轉直下的結局。他甚至還稍微挑戰了 Prime Directive 的詮釋方式,我認為算是一個突破。

接下來我們看看這次對手的星族,建立葛恩霸權 (Gorn Hegemony) 葛恩族 (Gorn)。過去少有星艦影集與小說以之為題材,所以這本小說也讓我們更瞭解這個過去影迷不認識的星族。比起前一本 Typhon Pact 小說,這本書發生的場景雖然在葛恩霸權的星域之外,但是它對葛恩族社會文化的刻劃比前一本對布林人的刻劃要深刻許多。簡短來說,葛恩族是從爬蟲類演化出來的智慧生物,對以哺乳類為主的星聯社會有基本上的不信任。他們的社會分為數個階級高低不同的種姓 (caste),依序是地位較高的 political caste,中間的 legal castewarrior caste technology caste,最後是 labor caste。不同的種姓職責不同,適合孵化新生代的場所也不同,其中以 warrior caste 的環境需求最繁複,在葛恩星域內僅有一個星球可做孵化場。本書故事的主軸,就是葛恩族在去年伯格入侵一役後,戰士孵化星球被毀滅,所以必須尋找新的星球,這尋找的過程牽涉到了葛恩族不同種姓間的權力鬥爭,一座古老的 terraforming device,以及他們所看上新孵化星球上居住之智慧生物的生存權。

關於葛恩社會的種姓制度,順便再提一件的小事。葛恩社會的醫療工作者,被包含在科技種姓中,從我們人類的觀點這當然不足為奇,有趣的是,藝術家與宗教工作者也被包含於科技種姓中。不知道我一些讀美術或藝術史的朋友作何感想?

講完有趣的地方,接下來要做一點批評。這本書前四分之三讀起來都很不錯,但最後急轉直下的劇情,牽涉到三段重要(不論有形或無形)的談判。Star Trek 有一個重要的信念,就是尊重不同文明之間的價值,以和平方式而非武力來解決衝突。(好,我當然知道這個信念有偽善成分,星聯的科技與武力十分先進,有這些當談判的後盾當然容易解決問題。)所以,最後那三段談判應該是全書最好看的部分,但是作者敘述的方式都是以第三方觀察的手法描述,而未寫出實際談判的言詞交鋒,讓我覺得本書稍嫌虎頭蛇尾,甚為可惜。此外,三段談判中,有一段不是有形的對話,而是牽涉從TOS與電影時代就常出現的一種人類不具有的能力(我還是不要說太多,不過影迷從看封面就應該猜出來了)。這就有點便宜行事,前面鋪陳地很好,但最後用這個神來一筆,雖然也幫未來的小說留下伏筆,可是總覺得結局有點草率。

總體來說,這本小說雖然稱不上讀者必看,但我覺得比 Typhon Pact 上一本要值得讀,我給它的分數是 8/10

Memorable Quote: “Whether anybody serving aboard Titan understands it or not, there’s one central principle this vessel stands for: honest confrontation with our deepest, least examined prejudices and biases” --- Cmdr. Xin Ra-Havreii

2010年12月13日 星期一

Doctor, Doctor!

When my father was dying in the ICU, I kept thinking: it would be nice if we had Dr McCoy, Dr Crusher, Dr Bashir, or just an EMH in this hospital. Maybe my father would still be alive if any of them or their technology had been there...

But we don't live in the 24th century, and there is no sign that any Q would come and save the universe.

So, though I cannot spread the ashes into space, I hope my father's soul will rest in peace.

2010年12月10日 星期五

Breaking News

2010年12月9日22時50分, 上帝卸下了我父親沉重的負擔, 帶他的靈魂離開人世. 謝謝大家這兩天來的關心.

Peace and Prosperity to all my friends.

2010年11月12日 星期五

Typhon Pact: Zero Sum Game + the Breen (輕微劇情洩漏)


好久沒讀 Star Trek 小說了. 等待一年, 首冊 Typhon Pact 小說終於出爐. 這次的主角是 Bashir 醫官, Aventine 艦長 Ezri Dax, 以及一位曾出現在影集的基因改造人類. 主要的故事場景發生在布林邦聯 (Breen Confederacy) 境內.

這本書是很典型的 David Mack 小說. 如果你喜歡連續不斷的動作場景, 貓捉老鼠的遊戲, 少數主角隻身犯險的故事線, 或是千鈞一髮的張力情節, 那你大概會喜歡這部小說. 對我來說, 因為已經讀過近十本他的小說, 感覺有點乏味, 因為除了動作之外, 比較沒有太多科技想像, 外交折衝, 懸疑解謎, 文化或道德衝擊等 Star Trek 小說中很受歡迎的元素.


David Mack 這次分配到的布林人 (Breen) 倒是過去未曾仔細描寫的 "種族". Mack 對這個組成邦聯的星族, 其實用滿有創意的方式來設定他們. 根據這本小說, 所謂 "布林人" 其實不是一個種族, 而是很多種族 (作者大概是從 "邦聯" 二字得到靈感的). 在影集中觀眾聽到完全是 scrambling 的機械語言, 以及千篇一律的犬型面具, 其實是為了要隱藏他們原有的生理特徵. 布林社會對所有的工作都有統一的標準, 而布林人也完全是因為他們對社會的貢獻而被給予評價. 沒有人因為種族, 外表或年齡而被歧視.

在我看起來, 上面的描述很像是理想的人類共產社會, 不過布林人仍然有使用貨幣, 也有佛瑞吉銀行就是了. Mack 對這個種族的描述重點就是上面那一段, 並未更深入帶我們認識布林人. 整本小說看起來, 布林人其實跟地球20世紀冷戰時代的部分極權國家很類似. Mack 沒有對布林社會多加著墨, 我感到有點可惜. 至於角色部分, Bashir 與 Dax 的表現與過去相仿, 不過關於那位基因改造人類的情節, 倒是頗為有趣, 而且還為以後埋下伏筆.

整體來說, 我覺得這還算一本不錯的 Star Trek 小說, 我給它的評價是 7.5/10.

Memorable Quote: Conquer it, sanitize it, and homogenize it. That's the Federation way.

2010年5月5日 星期三

死刑存廢之二

問卷調查結束,如我所預期,大多數會來看我網誌的人,是贊成國家有權利執行死刑的。不過,比起媒體做的全台抽樣問卷,贊成的比例要低。本站讀者大多為小英的好友(主要在教育界與學術界服務),以及少數華人星艦迷。這份問卷要如何解讀,我仍然是交給各位讀者自行判斷。

好,現在我要講我不成熟的想法了。我的很多朋友都知道,我是贊成廢除死刑的,或是說,我不認為國家有權利執行死刑。之前王清峰部長的爭議,其實把死刑存廢的輿論引到一個不相干的議題上,就是「寬恕」。包括我在內,很多反對死刑的人,其實從來都沒有希望被害者家屬或社會要寬恕犯罪者。說句難聽的話,如果那些死刑犯自殺,或是在戶外被雷打死,我真的不會感到難過。我反對死刑的理由,主要是因為,我不認為死刑的存在有嚇阻犯罪的效果,而且,我也反對以「復仇」當作社會正義的手段。更重要的是,國家對國民生存權的保障,應該適用所有人。

包含我在內,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有一種素樸的正義感,認為犯了謀殺罪的人應該被處死。事實上,當我們把一個罪犯關進監牢,他就已經失去危害社會的能力,我們該做的,不是把他殺死來安慰家屬,而是將之終身監禁,讓他無法再害人。我們現代人並不會贊同古代巴比倫人那種「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正義,因為我們早已不贊成復仇式的正義。不知道為什麼,講到殺人犯,我們台灣社會就有復仇的慾望。我知道很多人會說,沒有親人被害的人,不能瞭解他們的悲痛,所以無權置喙。我百分之百同意我無法瞭解他們的悲痛,但是如果我們不能反對死刑的話,那許多沒有親人被害的人是否也不能贊成死刑呢?如果只有被害者家屬可以表達意見,那我們的正義是否又會回到復仇式的正義呢?如果有人開車撞傷我,造成永久性的傷害,我可能會生氣到想打斷他一條腿,甚至殺了他,但是法律不允許我這麼做,法院只會把他關到監牢,幾年之後,我的傷痕依舊,但出獄的他已經可以把過去的錯誤拋在腦後。他賠我再多錢,我也無法回復健康,所以我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原諒他,但社會認為關幾年加賠錢已經足以作為他的懲罰,並且嚇阻其他人再犯。所以,我要說的是,我們的社會,講到殺人犯以外的地方,都認為不可復仇,但是對這些殺人犯,卻認為一定要殺掉才能安慰家屬。現在很多不管是贊成或反對死刑的人,都在積極協助推動受害者保護,這是好事,也是政府早就該做的事,但執行死刑,真的不見得跟保護受害者有關,對於非殺人案件跟殺人案件,我覺得都是如此。

另外,關於死刑對犯罪嚇阻的問題,我覺得雙方的意見是沒有交集的,我也只能略敘淺見。支持廢死刑的人說,沒有死刑的歐洲國家治安是比較好的,反對廢死刑的人說,我們國情不同,在華人社會,這是必要的正義。關於死刑有無辦法嚇阻犯罪,如果歐洲的例子不適用,那中國的例子應該可以好好討論。中國是連貪污犯都可以判死刑的國家,但是中國官員的貪污行徑,我想舉世皆知,殺掉幾個大貪污犯,不會讓其他人不敢做,因為他們不見得會被抓到。台灣的貪污雖然不少,但我相信大家都可以同意,台灣貪污的嚴重性要比中國要輕微,為什麼呢。因為連總統貪污都有可能被抓到,一般貪污犯要全身而退的難度很高。所以,所謂嚇阻犯罪,重點不是刑罰多重,而是有沒有完善的社會制度,以及預謀犯罪者認為「自己會不會被抓到」。

最後是國家有無權利終結個體生命。我不是憲法專家,但我知道人民的生存權是國家應該保障的,而且憲法關於人民權利的規定,是一體適用的。當被害者被殺死了,是政府沒有盡到憲法規定的義務,所以我們要做的,是要求政府改善經濟、教育與治安,讓未來犯罪率降低,受害者變少,而不是去終結另一條生命,特別是被關起來已經無法危害社會之受刑人的生命,希望用這樣來嚇阻犯罪或撫慰受害者。這樣不是保障人民的生存權,要讓謀殺減少或消失,才是保障國民不受害的方法。

上面都是我不成熟的想法,請各位朋友多加指正,謝謝!